回复 七月未央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忆紫: 这部《春晓的作者》阴差阳错咬了个王爷,她真的不是故意的!但是王爷,您这腿是认真的吗?说废就废了?她发誓!她真的没有用上吃奶的力气!但是她疯起来真的控制不住力气啊!所以,是她欠他的,她要还,但,怎么把自己就赔进去了?好歹也是一国公主,金枝玉叶的!不仅要替他遮风挡雨,还要替他挡桃花?王爷,皇城很乱,本妃很忙!
回复 姜汁糖水 : 【文案始于2018年12月,详见微博】许摘星的爱豆岑风是娱乐圈冉冉升起的新星她坚信爱豆的光芒有一天会被所有人看见可她没能等到那一天岑风因抑郁症在家自杀直到死后,他所遭遇的不公才被爆料出来原来他是被收养的孤儿,原来他的生父是杀人犯原来他再不碰钢琴是因为小手指是被队友故意踩断原来他被队内霸凌,得罪高层,导致资源被瓜分……原来她捧在手心都怕碎了的宝贝,被人这样践踏,遍体鳞伤半年后许摘星因车祸重生,这一年,她高一距离岑风自杀,还有十年我用这十年,为你铺一条康庄大道所有伤害过你的人,永远不会出现在你面前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