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侃哥 : (??????)??我要进步!(??????)??我要变优秀!(??????)??我要每天背单词!(??????)??我要……(??????)??我要今天绝对不被系统打脸!……( ̄ε(# ̄)呜……!……李想得到Flag系统,走向打脸成神之路。”
回复 浮墨: 这部《狼警》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
回复 白流酥 : 潇晓晓,大龄剩女,生物学博士,拿着固定工资,哪里知晓,一朝穿越,爹妈都不见了。穿越到穷乡僻壤小村庄,她可是美女生物学博士,研究的是细胞,生物孢子,来这地方什么鬼。灌溉,播种,拜托,她读的是生物学又不是农业学。但依旧可以混的顺风顺水。村中刁难,里正催税,抵债卖妹,看她如何力挽狂澜。族长逼婚,亲戚算计,看她如何一击一个准。研发经济作物,推广农产品依旧可以混的顺风顺水。感情篇:他说:“携子之手与之偕老,弱水三千只取一瓢,唯伊”某女:“姐可是女王,嫁你是不行了,看皮囊不错,勉强来姐府宅做个小妾如何?!”他笑答:“好”一对一,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