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月出云 : 因为一次意外,我打碎了个山寨古壶,领养了一个来自异界的不明生物,在他的附身之下,获得了某种神秘异能。凭什么别人家的主角随随便便捡到的都是牛X宝物,我却摊上一个这么完犊子的玩意儿?凭什么别人家的主角异能都是炫酷吊炸天,我的异能却只能拿来卖萌?凭什么别人家的主角走到哪里都能招桃花,我却……咦,这点好像我也能。总之,坑蒙拐骗,卖萌耍贱,一样都不能少。“什么?你说我不要脸?来来来,吃我一记麒麟臂!”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的异能有点萌》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指尖风月: 这部《凌源贴吧》作者创造万界,读者征伐诸天。作者守则第一条:没有书友就没有现在的网文真灵圈,书友永远是对的;作者守则第二条:全力帮助书友拿好处,自己的好处也不能放过;作者守则第三条:如果认为书友的决定有错,请参考第一条。你召唤了《XXX》的作者,实力微弱,请选择:1.踹回去;2.养宠物;3.当打杂。你召唤了《XXX》的作者,出身:野人……前方高能,请注意!
回复 庆云霄 : 想我堂堂法学博士、行业精英,但有所求,只管靠双手取来就是,居然也能得到一个系统?而且还叫什么神话法律咨询系统?这岂不是要羡煞旁人?可为什么跑来咨询的就没有一个是正常人类,第一个上门的客人居然是大名鼎鼎的‘小钻风’......还有地球人熟悉的那些神仙妖魔,一个个满脑袋都是官司。这也就罢了,这该死的系统居然还把我拐到了异世界,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啊......这就是当代法律人的天堂!在这里法学理论最高,只有修法者才能一窥绝顶,成为当世大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