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小鸽头 : 这世上有一种人,他们天生就有不同于常人的异能,或是力大无穷,或是刀枪不入,或是驾驭火焰……这种人,被人们称为异士;但是异能并不只会在异士身上出现,野兽,怪物,机械器物,甚至于一些疯狂的人类,受到异能的影响,变成了可怕的怪物,危害人类,这些东西,被人称为异种,其中尤其强大的,甚至被称为异魔。有这么一群异士,他们以对抗异种为己任,利用自己的能力维护世界的和平,他们,被称为异种猎人!有这么一个异种猎人,虽然不怎么敬业,却足以击败最强大的异魔,他,被人们成为异魔猎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异魔猎人》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橘园: 这部《万界无敌》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冶涂 : 灵气复苏之际,本为修炼麻瓜的凌宇摇身一变主角归位,带着超甜超强超可爱的小女友一起装逼一起飞,现场直播大闹诸天万界,化身第一混沌红尘仙,踏平无尽神国,诸天神魔哀嚎痛哭,连滚带爬:卧槽,有没有管理员啊,我要举报对面两个挂壁!轻松爆笑的最强脑洞,修真时代与现实生活的碰撞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