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百孤道 : 番茄:我的处女作上架第一个月就不用父母给生活费了,三个月后就能独自承担学费了,半年后我就能买得起房了。土豆:有次我两个月没看银行卡,结果一看,咦,多了六百万,我随手就给我妈了。三少:在网络作家富豪榜上,我一个人的收入相当于后面九个收入的和!童言无忌:不好意思,前面装B的请让一下,我想插个队,我一分钟几百块上下,很忙的……这大概是一个通过写网文,变身为壕,改变人生和命运的故事,故称——文壕!★★非重生!不抄公!★★致那些年我们追过的大神和神作!为你讲述网络文学发展的脉络和趣事!群号:241190226,欢迎大家一起来水~”
回复 大荒小野: 这部《公主倾城高H》得神农传承,程小志开启了级农民之路。种田、医术、修仙、炼药、御兽,他无所不能。村花、校花、警花、女总裁,各色美女追着他到处跑!程小志慌了:“神农没有教我御女之术啊!你们别过来,我只会种田!”小农民会修仙术,美女挡不住!书友群:422o5112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极品小农夫》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飘不散的烟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