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飞爷 : 穿越异界,成为一名杀手,被组织控制杀人……无所谓,主角光环在身,怕什么?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等等Σ( ̄□ ̄||),这系统什么鬼?! 一言概之,这是一个立志成为王牌杀手的穿越者少年,在异能世界拿着金手指扮演搅屎棍搅风搅雨的故事…… 唔…… 如果无限流游戏,也能称之为金手指的话。 【已有完本老书《海贼王之最强冰龙》,作者菌人品坚挺,请大家放心收藏!】”
回复 呆呆的火球: 这部《常熟茄子》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云梦逸尘 : 张生,昔日的首富之子,不可一世的阔少,竟然沦落到扒煤车逃命,捡破烂为生......人生难道就此停步?他是否还可以逆袭?......某日,一个自称是神仙的乞丐老头,递给张生一个东西:“来,确认下,你也可以成为神仙。”……“卧槽!难怪你要把这玩意儿给我,果然是个坑爹货!臭老头,你在哪,你给我出来,我保证不打死你!”。